什邡“四普”进行时--文物普查焕新机
自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启动以来,什邡市积极响应,按照国家、省委、省政府关于文物普查工作要求,坚持“应查尽查,应普尽普”的原则,不遗漏一处,稳步推进什邡市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
为确保普查工作质量,什邡市整合资源组建了一支具有丰富经验的文保工作者构成的文物普查队。相较于“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此次“四普”工作充分运用了RTK测量仪、无人机、全球卫星定位系统、专业终端设备等现代科技手段,让普查工作更“科学”、“高效”、“精准”、“便捷”。
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自2023年11月开始至2026年6月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2024年9月,什邡市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全面进入第二阶段--实地调查阶段,普查队深入到乡镇村落开展实地调查工作,按照普查工作清单、既定标准和技术要求,对“三普”登记的不可移动文物逐一开展实地复查,同时调查、认定、登记新发现的不可移动文物,稳步推进普查工作。
什邡市“四普”采取由山区向城区的方式,山路泥泞难行,部分调查点周围更是人迹罕至、难以到达,普查队员们咬紧牙关,努力克服艰苦环境,在各村部工作人员的支持配合与群众的热心帮助下,已顺利完成蓥华镇文物普查工作。截止11月3日,全市共普查不可移动文物49处,其中“三普”复查47处,新发现2处。
什邡市博物馆
2024年11月6日